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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政府网站的信息披露不及时,发布的内容难以理解,给人们做事和“跑腿”带来困难,这种情况在未来有望改变。最近,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并在全国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00个县(区、市)开展了试点,将探索出一套具有可操作性的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近年来,中国进行了许多政务公开的尝试。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重要措施的实施方案中,政府工作也提出了决策公开、实施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但在实践中,政务公开仍存在“痛点”:一些基层政府反映,虽然中央有“五个公开”的要求,但相关内容和标准不够明确;有些人认为有些政府信息是随意发布的,不具体,因此迫切需要解决人们能够“看得见”、“理解得见”、“容易得到”、“监督得好”和“参与得好”的最后一英里问题。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这次公布的工作计划,北京、安徽、陕西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00个县(区、市)将重点开展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征地补偿等政府信息公开试点。试点单位要根据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面梳理政务公开内容,确保公共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方向明确;同时,要确定每个具体事项的公开标准,包括公开事项的内容、主题、时限、方式等要素,并在此基础上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实行动态调整。

工作方案提出试点单位还应优化公开工作流程,完善工作机制,促进政府信息发布、解释和回应的有序衔接;同时,要做好开放平台建设,完善网站出版与广播、电视、报纸、公告栏和便民服务窗口相结合的多渠道开放方式。

根据工作计划要求,此项工作将在2018年底前总结试点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评估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和规范,为在全国全面实施奠定基础。
标题:全国百县启动政务公开标准化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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