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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长沙5月25日电(记者谢颖)记者25日从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获悉,湖南省将为符合条件的尘肺病农民工提供特殊医疗救助。该省计划在2017年帮助1000名患有尘肺病的农民工,申请补助的时间可以追溯到2017年1月1日。

湖南省是尘肺病高发区。许多患尘肺病的农民工未参加工伤保险,且原用人单位已不复存在或无法确定劳动关系,治疗费用难以保证,患者因病致贫、返贫现象普遍。

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介绍,申请特殊医疗救助的尘肺病农民工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具有湖南省户籍;被诊断为职业性尘肺或者临床诊断的尘肺,必须由具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机构进行鉴定;用人单位不再存在或不能确认劳动关系(原则上享受用人单位一次性政策补偿待遇的患者不包括在本次救助范围内);参加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患者可持本人身份证、职业病诊断证明或尘肺病临床诊断证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检查确认。

救助工作仅限于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在非定点机构诊治的人员不享受本方案的救助待遇。定点机构必须具备诊断和治疗尘肺病的能力。
记者了解到,农民工尘肺病的基本医疗是以单病种承包和总成本控制为基础的。经审核,被确定为救助对象的患者住院费用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65%报销,其余费用由救助基金和患者共同支付。其中,如果符合条件的患者属于已建卡的贫困户,救助资金将按100%的比例进行救助;其他符合条件的患者按80%的比例获得救助。患者支付费用标准的20%,救助基金补助不超过5000元/年/人。

[我想纠正错误]主编:卢伟
标题:湖南农民工尘肺病患者可获专项医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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