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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络金融2017年10月11日最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厅关于生化药品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各省对生化药品进行专项检查,并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检查。

医药行业迎生化药大检查 不合格一律暂停生产

根据通知,《生化药品良好生产规范附录》于2017年3月13日发布,并于2017年9月1日实施。为进一步规范生化药品生产,打击非法活动,确保生化药品附件落实到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省对生化药品进行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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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专项检查的重点是:按照批准的配方和工艺组织生产;工厂设施和生产品种的适应性、病毒去除/灭活和验证、供应链管理、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能力,以及生化提取工艺是否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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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立即采取控制措施,追查源头,依法查处。如果生产企业不符合附件要求,相应品种的生产将暂停。如果存在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将召回所有相关产品,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要依法查处,坚决予以曝光。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药品生产监管信息直报系统》上报专项检查情况,汇总上报,滚动上报,并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检查。对于严重和有害的情况,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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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对重点企业和重点品种进行飞行检查,组织重大违法案件线索跟踪检查,坚决查处和曝光违法企业。检查中发现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责任不落实、调查不到位的,将予以通报。

标题:医药行业迎生化药大检查 不合格一律暂停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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