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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地货币
博茨瓦纳的货币是普拉,可以与主要国家的货币直接兑换。
2016年3月31日,普拉对主要外币的汇率如下:1普拉=0.0816欧元,1普拉=0.0643英镑,1普拉=0.0923美元,1普拉=10.3927日元,1普拉=1.3535南非兰特。
人民币不能与普拉直接兑换,上述货币通常用作中间货币。
为了促进出口,博茨瓦纳于2005年5月实施了货币贬值政策。自2009年以来,受金融危机影响,博茨瓦纳实施了稳健的货币政策,以促进经济复苏。2010年,美元与普拉的平均汇率为1:6.79,2011年为1:6.82,2012年为1:7.67,2013年为1:8.4,2014年为8.9713,2015年为10.1121。

二、外汇管理
自1999年4月以来,博茨瓦纳实行开放和自由的外汇管理政策,并采用浮动汇率。
博茨瓦纳允许在税务局注册的外国投资者、个人和组织在博茨瓦纳开立美元、英镑和南非兰特的外汇账户。非本地居民或公司在开立外汇账户时需要向商业银行提供相关证明。

未经博茨瓦纳银行事先批准,商业银行可以向公司和永久居民提供经常账户支付所需的外汇,没有任何数量限制。博茨瓦纳对外汇汇款没有特别限制。外国居民的股息和利润可在提交最新的审计资产负债表和账目并扣除15%的税款后汇出。专利使用费和股本可以被允许汇往国外。

所有离开或进入博茨瓦纳的居民和游客,如果携带超过10 000普拉或相当于10 000普拉的其他纸币和硬币,都需要申报,而且没有具体的金额限制。
根据有关规定,在博茨瓦纳工作的外国人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后,其收入必须扣除15%的外汇税,然后才能汇往海外银行。
第三,银行机构
博茨瓦纳中央银行是博茨瓦纳银行。
近年来,博茨瓦纳金融市场发展迅速,有许多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小额信贷机构、证券经纪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和保险公司。当地主要的外资银行有渣打银行、巴克莱银行、南非第一国民银行、南非标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为其最大股东)等。博茨瓦纳的金融业高度市场化,但市场规模较小,转账和信用卡等中介业务通过国际结算进行结算。目前,中国银行和中国开发银行都没有在博茨瓦纳设立常设办事处。

四.融资条件
在融资方面,外资企业与本地企业同等对待。个人可以向外国人借入不超过10万普拉或等值外汇,公司可以向外国人借入不超过100万普拉或等值外汇。如果金额超过上述规定金额,应事先获得博茨瓦纳国家银行的批准。在正常情况下,如果还款期不少于3个月且利息合理,将由博茨瓦纳国家银行批准。

V.信用卡的使用
博茨瓦纳在当地申请信用卡时需要提供相关材料,VISA和万事达卡可以在当地使用。
六.博茨瓦纳证券市场形势
博茨瓦纳证券交易所成立于1989年,当时只有五家上市公司,市场资本只有1.2亿普拉。1994年8月,博茨瓦纳议会通过了《博茨瓦纳证券交易法》,该法于1995年10月底生效。1995年11月11日,博茨瓦纳证券交易所改为博茨瓦纳证券交易所。2008年,电子证券交易所实现。博证券交易所将上市公司分为两类:国内公司和外国公司。截至2016年4月,主板交易的境内公司有21家,境外公司有4家,创业板交易的境内公司有2家,境外公司有6家,此外还有4只股票交易所基金和38只公司债券。
标题:博茨瓦纳金融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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