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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司长王强
中国网银1月19日报道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今天召开了新闻发布会,讨论2016年改革工作的进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司长王强表示,2016年4月,国务院发布了《盐业体制改革方案》,自2017年1月1日起,改革正式启动并实施。这项工作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管理。

王强说,改革推进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四点:一是加快审批改革实施方案,确保重点任务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督促和指导各地加快制定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落实释放市场活力、推进政企分开、加强盐监管、提高盐储备、防范市场风险、保障安全供应等具体措施。2016年12月20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了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为改革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落实食盐储备责任,加强市场风险防范。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限期建立政府储备盐和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盐。同时,会同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当地的盐储备进行了检查和抽查。截至2016年12月30日,全国食盐储备量约为155万吨,是我国三个多月来小包装食盐的销售量,食盐储备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第三,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盐业监管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加强资质管理和专业监管的同时,引入第三方征信机构参与盐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构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的信用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开始试运行。下一步,加快出台《盐业生产经营失信者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在中国信用网站上设立盐业信用专栏,向社会公布合格定点盐业生产企业、盐业批发企业名单、盐业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和制售假盐企业“黑名单”。

第四,加强上下联系,出台改革配套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加强了对改革形势的预调研和预判断,召开了多次会议,听取了各方意见,研究部署了相关工作,下发了《关于在改革过渡期加强食盐专营管理的通知》。《关于做好过渡时期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食盐流通销售领域和食盐批发企业跨区域经营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配套文件,打破了当前环节存在的体制性和体制性障碍,为改革方案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标题:王强:落实食盐储备责任 完善食盐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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