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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成立的中国信托登记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邓”)正逐步走向成熟。

近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中信邓起草了《信托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各信托机构的意见。

根据文件,信托公司应在2月24日(星期五)下午16:00前通过电子邮件给出反馈。

本文档进一步阐明了信托注册流程的细节。

信托机构开展信托业务,应当在中信银行办理信托登记。申请人应在集合信托产品发行前10个工作日和单一信托产品或具有产权的信托产品设立前2个工作日申请信托预登记,并从信托登记公司获得唯一的产品发行代码。

《信托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明确分级查询、免收登记费用

预先登记的信托生效后,申请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信托初始登记。

信托存续期间信托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申请人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申请信托变更登记。

信托终止后,申请人应当在信托清算报告出具后5个工作日内申请信托终止登记。

根据该文件,信托登记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信托产品及其受益权信息的变更,如信托产品名称、信托类别、信托目的、信托期限、信托当事人、信托财产和利益分配等。

《信托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明确分级查询、免收登记费用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得的文件显示,中信邓以提供信托业基础服务为主要职能,免除信托登记费。

同时,文档定义了分层查询系统。根据法律法规、银监会规定和信托文件,根据信托登记信息的保密要求,设置不同级别的查询权限,并严格按照规范操作。其中,公众可以查询信托产品的发行代码信息。

《信托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明确分级查询、免收登记费用

中信邓每月应报告信托登记概况、信托业运行情况及银监会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信托机构实施注册等相关制度将与其监管评级的等级有关。

(编者:严一波)

标题:《信托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明确分级查询、免收登记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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