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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28日电山东“疫苗”事件发生后,我们意识到对重大敏感病例的快速反应机制是一种有效的机制。”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司司长黄鹤在一次高端网络采访中就“可见的正义”说。

据悉,继庞宏伟等人在山东济南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后,检察机关启动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应机制,批准逮捕350余人,查处职务犯罪嫌疑人247人。
记者注意到,2016年3月,在新闻媒体披露庞宏伟等人在山东济南非法经营疫苗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关于做好查处一系列非法经营疫苗案件工作的通知》,启动了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应机制。

黄河认为,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启动,意味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要监督,各级检察院要上下联动,及时判案,准确反应;组织精干力量,提前介入调查,指导调查取证,保证证据质量;即依法快速挂牌监管、快速抓捕、快速起诉,确保优质高效。

黄鹤补充说,为确保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应机制真正发挥作用,配套工作机制包括早期介入调查、指导调查取证、重大案件挂牌督办机制等。
“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应机制是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有效机制。”黄河强调,所有重大恶性案件、重大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和暴力医疗伤害案件都应列为重大敏感案件,必须及时启动快速反应机制,争取良好的办案效果。

(编者:马
标题:黄河谈山东"疫苗"案:快速反应机制行之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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