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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记者3月15日从赣州市政府网获悉,为应对当前赣州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新形势、新变化,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3月14日,赣州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赣州成江西省限购第二城 暂停第三套房商业贷款

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严格审查住房贷款申请人资格,暂停购买第三套住房的商业贷款。严格查处首付贷款、过桥贷款等金融杠杆配置业务和虚假抵押贷款违规行为,维护住房信贷市场秩序。将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提高到50%,停止第三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的使用和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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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明确要求在中心城市部分地区实施限购措施,抑制投资投机需求。新建商品房以网上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的时间为准;储藏室以网上签订合同的时间为准。限购区域:从张江南路与武都大道交叉口开始,向南至武都大道与客家大道交叉口,向西至沿客家大道与登封大道交叉口,向南至沿登封大道与赞贤路交叉口,向西至沿赞贤路的黄金大桥,以及上述路段与张江形成的封闭区域。限制措施:在中心城区(漳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张工区,下同)无住房(含住宅公寓,下同)或仅在中心城区非限制区有一套住房的居民,限购买一套商品房(含存量房,下同);非本地居民,自购买之日起(保单签发后,他们不能通过支付确认),在中心城市按月支付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且在中心城市没有住房。您可以在限购区购买1套商品房;未成年人不得在限制区内单独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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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通知,各地要根据商品房交易和库存的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房地产用地供应,在存量房去库存时间不到8个月的情况下,增加商品房用地供应,以满足市场需求,稳定市场预期。合理控制土地收购、储备和出让的总量、结构、时机、节奏和区域分布,土地供应必须与商品房市场需求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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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通知》,各地要结合土地交易市场和房地产市场调控目标,探索房价热点地区限价、竞争性地价和价格融合机制的供给方式。住宅用地的投标保证金比例不低于宗地起始价的50%,缩短住宅用地土地出让金的支付期限,土地出让金的支付期限调整为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支付。严格审查房地产开发用地招标资金来源,严禁投标人利用银行贷款、股东贷款、贷款、集资等方式参与土地招标,发现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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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还明确要求加强现有住宅用地的批后监管,推进商品房变更,严格商品房预售管理,加强市场整顿。

标题:赣州成江西省限购第二城 暂停第三套房商业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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