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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STCN)3月20日,
关于此前有媒体报道称外国企业在华盈利无法正常汇出的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3月20日在中国发展论坛上表示,外国企业在华盈利。利润可以在中国再投资或汇出,但汇出有一些基本条件:根据中国公司法弥补以前的损失;董事会必须对利润分配做出决议;必须有经审计司审计的财务报表;在中国必须有纳税证明。为了满足这些要求,企业利润的汇出没有问题。
标题:潘功胜:外企利润汇出需满足4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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