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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STCN)3月29日,
3月29日,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职工在第一笔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结清2年后,可以申请第二笔贷款;第二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结清5年后,可以申请第三次贷款。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住住房不超过90平方米(含),且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90平方米以上且不超过144平方米(含)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超过144平方米,最低首付比例为40%。

(证券时报新闻中心)
标题:长春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超90平米首付比例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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