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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3月31日电(记者杜、实习生张亚伦)3月3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委下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解决钢铁行业产能过剩职工安置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有必要加强公共福利岗位的发展,以帮助那些真正难以通过市场渠道找到工作的老年人和那些来自零就业家庭的老年人。对各地新增或退休的公益性岗位,要优先考虑涉及下岗的就业困难人员,特别是老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确保零就业家庭得到动态清理。

据了解,2016年,失去生产能力的职工安置总体稳定有序,为改革发展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但是,安置工作仍然存在着进展不均衡等问题。《通知》强调,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抓紧制定职工安置的总体规划、时间安排和任务分工,确保职工安置不发生大规模失业和重大群体性事件。要全面掌握职工基本情况和计划分流情况,摸清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工资、社保、经济补偿金等债权债务情况,组织企业及时上报职工基本情况和分流安置情况。人力和社会部门也应加强对员工信息的核实,在任务调整后的10个工作日内更新员工信息,如果去能任务有任何变化。此外,有必要加强指导服务。对于安置任务重、情况复杂的重点企业,相关部门应组建联合工作组,与企业共同研究解决方案。

关于扩大安置渠道,通知指出,应鼓励企业先分流更多的内部资源。支持企业优化结构、多元化发展,通过内部调整和多渠道分流富余人员。支持企业利用现有场地、设施和技术,通过改造和生产转型,发展第三产业,创造新的岗位/0/房间。雇员和企业经协商达成协议后,允许在一段时间内离职。企业在内部转岗安置中开展转岗培训或创业培训,可通过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励和补贴予以支持。第二,促进工作转移、就业和创业。大力实施再就业援助行动,提前了解分流人员的就业需求,细化援助方案。对于能力不足的企业,我们应逐户召开就业和创业政策对话会,为分流工人免费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指导、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并确保每个分流工人至少推荐三个工作岗位。在此基础上,有必要加强底部支撑的放置。对就业困难人员,要提供“一对一”的就业援助,加强动态管理和分类援助。对于确实难以通过市场渠道获得就业的困难老年人和零就业家庭,有必要加大发展公益性岗位提供支持。对各地新增或退休的公益性岗位,要优先考虑涉及下岗的就业困难人员,特别是老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确保零就业家庭得到动态清理。

为了充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必须依法处理劳动关系,加强社会保障衔接,注重风险防范。要完善监督机制,通过对安置方案进行抽查、观察职工代表大会、设立电话汇报等方式,跟踪企业职工安置方案的制定和实施。职工安置计划必须明确安置渠道、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社会保险关系的衔接方法和资金保障。做好被分流人员再就业或灵活就业后的保险支付和社会保障关系转移工作。各地可根据本地区工伤职工人数和退休人员工伤保险基金余额,合理确定基金调整、企业批发支付和专项奖励补贴的比例,有效保障工伤职工待遇。要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关注困难地区、困难企业和员工,关注大规模失业风险、劳动关系处置、社会保险接续和经济补偿金发放等风险点,完善应对方案,妥善化解矛盾和风险。

通知还强调,在去能力过程中,要加强组织实施。首先,我们需要加强组织领导。人员安置是脱产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各地要高度重视,始终把人员安置作为脱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其次,要实施金融担保。督促企业加大资金筹集力度,确保职工安置资金落实。加强监督,定期安排工作进度,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工作顺利进行。最后,要认真落实定期报告制度,每月报告员工安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反映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于因职工安置工作引发的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告事件概况和处置进展情况。
标题:五部委推进钢铁煤炭去产能职工安置工作 大龄人员托底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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