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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4日电(记者何伟李洪波)经海南省政府批准,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单位于4月14日联合发布《关于限制购买多套商品房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实施新一轮限购政策,支持合理住房需求,抑制投机性购房,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根据通知,从4月14日起,对海南已拥有一套或多套商品房(包括普通住宅、高档住宅、低层住宅和服务式住宅,下同)的非注册居民,暂停销售新建商品房。居民家庭在三亚购买第二套商品房时,申请商业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居民家庭在其他市县(含海口市)购买第二套商品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或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申请个人商品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如未结清相应的住房贷款,申请商业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同时,对全省购买第三套及以上商品房的家庭,将暂停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通知》明确禁止商品房购买者转让已购预售商品房。居民家庭新购买的二级及二级以上新商品房,必须在取得2年产权证后方可转让;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单位购买新的商品房,必须取得产权证书3年后方可转让。

通知还明确了商品房土地供应的合理安排、商品房价格的备案管理和加强交易资格审查。
通知要求各市县根据当地情况出台更严格的控制政策。
据悉,限购前,海南省于2016年2月23日出台了以实施“两个暂停”为重点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即暂停商品住宅存量消化期超过省平均水平的市县。新建商品住宅(含酒店式公寓)和产权式酒店用地审批(含农用地转用和征地审批、土地供应审批、非商品住宅用地转为商品住宅用地审批、增加商品住宅用地容积率审批)

自“两停”调控政策实施以来,海南房地产业取得了显著成效。去年,海南的住房销售面积和销售额分别增长了43.4%和51.6%,商品房库存减少了930万平方米。去化学周期从45个月急剧下降到23个月,房地产市场保持健康发展。

相关统计显示,自“两停”实施一年多以来,海南的主要经济指标已超过年初预期目标或达到预期上限。去年,国内生产总值超过4000亿元,增长率为7.5%。三年后,它达到了1000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37.5亿元,同比增长8.8%;相比之下,房地产开发投资在整个固定投资中的比重下降了3.1个百分点,税收比重也明显下降。

(编者:马
标题:海南限购:非本省户籍居民限购一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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