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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关于促进特定航线江海直达运输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重点是规范的制定和完善、船型研发、港口航道建设、运输市场培育等。

制定和完善法律法规是首要任务。根据特定海域和特定航线的实际情况,《意见》明确规定,将制定并实施《长江经济带特定航线江海直达法定调查暂行规则和施工规范》,进一步研究总长小于65米的江海直达船舶规范,完善京杭运河等长江水系江海直达船舶主要尺寸等船型技术要求。

R&D和江海直接船型系列的应用将加速。《意见》明确,鼓励航运公司与科研院所和设计单位联合开展研究,优先研发和应用长江干线至宁波-舟山港2万吨江海直达散货船等船型;稳步发展长江散货直达船型和长江三角洲集装箱直达船型;进行初步研究,如在河流和海洋之间直接滚装和滚卸商用车辆。

交通部要求有关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和海事管理机构加大支持力度,优先建设与江海直达运输相关的港口集疏运项目,鼓励地方政府出台财政补贴等优惠政策发展江海直达运输,鼓励港口企业给予江海直达船舶靠泊、装卸等优惠支持措施。预计到2020年,中国将建立和完善长江经济带江海直达运输的法律、法规和管理体系,基本形成从长江和长江三角洲到宁波-舟山港和上海港-洋山港的江海直达运输体系。

[我要纠正错误]主编:白
标题:交通运输部推进特定航线江海直达 优先支持港口集疏运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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