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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贵阳4月25日电(记者李平、王磊)被列为首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之一的贵州省近日发布了《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评办法(试行)》,将引导地方政府以目标考评为指挥棒,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让广大群众进一步享受生态环境的改善。

贵州明确生态文明“考核标尺”作为干部选拔任用依据

记者从贵州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24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从2017年起,贵州将从绿色发展指数、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创新和工作亮点、公众满意度和生态环境事件4个方面对全省9个市(州)进行目标评估。考核结果将作为考核成绩、年度考核和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贵州明确生态文明“考核标尺”作为干部选拔任用依据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总规划师张梅军表示,该评估方法突出了约束性指标的评估权重。如果当地政府未能完成森林覆盖率、地表水劣于五类水体比例、县级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降低率、耕地数量等15类约束性指标的考核任务,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将扣分降级。

贵州明确生态文明“考核标尺”作为干部选拔任用依据

在公众满意度指数评估中,贵州省统计局将从空燃气、饮用水、公园、绿化和绿色旅游、污水、危险废物和垃圾处理等方面抽样调查当地居民对当地生态环境质量的总体评价和满意度。当地发生严重环境突发事件或严重生态破坏责任事件,一次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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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考核办法,年度考核得分低于60分,未完成绑定指标达到3分以上;如果相关统计数据或监测数据被篡改或经查证属实,地方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考核将被认定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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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考核不合格,贵州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将约谈党政主要负责人,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张梅军表示,贵州还将严格追究生态环境明显破坏和责任事故频发地区的党政主要官员和相关官员的责任。

贵州明确生态文明“考核标尺”作为干部选拔任用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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