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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记者李远)据天津网消息,天津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了《2017年天津市第一批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政策措施》。今年第一批26项政策措施涵盖八个方面,如降低税收负担、劳动力成本、资本成本、能源成本、物流成本、制度交易成本、创新创业成本、生产经营成本和管理成本。

其中,对于股权(资产)收购、合并、债务重组等重组行为,企业可根据税法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政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5年内分期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政策。企业破产、注销或者清算企业所得税时,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可以按照规定税前扣除。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企业的债权损失,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金融企业按规定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金,符合税法规定的,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在企业改制过程中,全部或部分实物资产及其相关的债权、债务和劳动通过合并、分立、出售和置换等方式转移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如果涉及的货物、房地产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符合规定,则不征收增值税。企业改制涉及的土地增值税、契税和印花税,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符合信贷资产证券化政策条件的纳税人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同时,为支持企业转型,降低已停产或半停产企业的电费支出,放宽基本电价收费模式的变更周期限制,基本电价根据用户选择的变压器容量或最大需求进行收费。收费方法的变更周期从当前的年度变更调整为季度变更。公布输配电价格,支持企业通过参与市场交易进一步降低电力成本。

此外,对于在天津市政府认定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物流园区、快递园区、工业园区、电子商务园区内新落户或租赁的快递企业的营业、加工、仓储用房,当地政府按不超过3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快递企业月租金补贴,单个企业年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连续补贴3年。
标题:天津出台今年首批措施 26项政策为实体经济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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