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318字,读完约1分钟

证券时报网络(STCN)4月27日,

4月27日,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通知》,暂停向我市两户以上家庭发放个人住房商业贷款。

对于本市无住房和住房贷款记录的家庭,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最低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居民家庭在本市无住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或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贷款已结清的,申请个人商业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

广东鹤山:暂停向两套及以上居民家庭发放商业贷款

居民家庭在本市有住房且相应贷款尚未结清的,再次申请商业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

此外,除上述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外,鹤山市还将加强土地供应管理和商品房价格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证券时报新闻中心)

标题:广东鹤山:暂停向两套及以上居民家庭发放商业贷款

地址:http://www.aqh3.com/adeyw/92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