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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通。中国人民银行:对支付宝罚款3万元人民币;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官网,发布第134号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因违反支付业务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要求限期改正,被罚款3万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7年4月21日,处罚决定文件编号为沪银发字(2017)第9号;

值得一提的是,这是央行首次披露对支付宝的处罚。

标题:中国央行:处以支付宝人民币3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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