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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网站发布的《财政部关于资产管理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7月1日前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不予支付。
2017年7月1日后(含),资产管理产品经理为增值税纳税人,按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2016年12月21日,财政部发布通知称,“资产管理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标题:财政部明确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 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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