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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24日电浙江省保监局20日宣布中国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行政处罚决定..浙江省保监局决定对非法向车主发放加油卡的中国联合浙江分公司处以30万元罚款;中国联合浙江分公司总经理周波被警告,罚款10万元;中国联合浙江分公司副总经理何被警告,罚款4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订,以下简称《保险法》)的有关规定,浙江省保监局对中国联合浙江分公司的违法案件进行了调查和审理,并将当事人依法享有的事实、理由、依据和权利告知了当事人。没有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陈述和申辩。当事人中国联合浙江分公司和周波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听证。现在这个案子已经审理完毕。

一、非法事实和证据
2015年8月至12月,中国联合浙江省分行四次发文,要求辖内各中心支行开展“中国好车”车险团购活动。2015年8月至2016年1月,中国联合浙江省分行中心支行根据“中国好车”车险团购活动的要求,向车主(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发放了加油卡,共计684.1万元。

周波时任中国联合浙江分公司总经理,主持全面工作,直接领导和推动上述违法行为,是直接责任人。何郭盛为中国联合浙江分公司副总经理,分管车险部和电网部,为直接责任主管。

上述违法事实有总经理办公室的分工文件、调查笔录、情况说明、费用报销凭证、收到油卡的客户抽查清单、责任人的任职文件等证据材料为证。证据足以证实。

二、行政处罚的依据和处罚决定
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四)项。根据《保险法》第161条,浙江省保监局决定对中国联合浙江分公司处以30万元罚款。
根据《保险法》第171条,浙江省保监局决定对周波予以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根据《保险法》第171条,浙江省保监局决定对何予以警告,并处以4万元罚款。
标题:中华联合财险浙江违法向车主赠送汽油充值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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