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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特约记者张佑琴]
1月24日上午,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南漳分公司经理秦先辉一行驱车30余公里,赶往武安镇莲花岩村,前往“1.20”山体崩塌事故受害者朱的家中,将赔偿金33,095.95元发给其亲属。虽然失去亲人的悲痛无法消除,但中国人寿及时支付了赔款,给了他们一些安慰。

南漳山崩塌事故发生后,中国人寿南漳分公司经理办公室和公司的理赔测量员几天没睡觉,把过年的准备工作放在一边。一些农村员工主动推迟回家过年,重点关注事故调查和理赔,希望在春节前将事故赔偿金兑现给受害者亲属。

中国人寿湖北分公司总经理陈胜银在得知事故后,立即致电襄阳分公司总经理韩颖,要求市、县公司认真落实湖北保监局和当地党委、政府的要求,迅速成立专门的事故处理班,并在参与救援的同时,尽快派人到现场查明伤亡情况。根据重大索赔事故应急管理预案的要求,特殊事件和紧急事件要迅速处理,人员伤亡赔偿要迅速实现。

根据湖北省保监局和省市公司的要求,事故发生当晚8: 20,中国人寿南浔分公司经理室召开紧急会议,成立公司“1·20”事故调查及索赔班。晚上8点50分,公司经理秦先辉带领两个小组成员和理赔测量员赶到现场,调查了解保险情况,并向在场指导救援工作的县领导汇报。

1月21日,中国人寿南漳分公司通过信息平台收集了山体崩塌事故被困人员名单。经调查,确定朱、孙为本公司的承销客户。这两人分别购买了中国人寿新年金保险和康宁人寿保险,并附带住院医疗保险,均在公司的索赔责任范围内。
标题:南漳山体崩塌事故第一笔理赔金已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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