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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近日发布《关于做好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及相关人员安置工作的通知》,规定自2017年5月1日零时起,内蒙古自治区所有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停止收费。取消政府偿还二级公路收费不包括bot和其他运营期未满的二级收费公路和一级公路。在政府清退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后续公路所需的养护资金由自治区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拨付,确保公路得到充分支持、全力支持和顺利运行。
《通知》要求欧盟各行政机构和市人民政府立即冻结本地区取消政府偿还二级公路通行费所涉及的机构、人员、资金、固定资产和债务,确保现有机构和组织不分散、秩序不混乱、资产不流失。将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现有债务的联市承担部分纳入政府债务,并纳入还款工作预算。
标题:内蒙古5月起取消所有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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