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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探索农村承包经营权和农民住房产权抵押贷款”的改革方向以来,出台了“两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和暂行办法,从多方面明确了金融机构、试点地区和相关部门推进“两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政策要求。

周晓强:深化“两权”抵押贷款工作需完善法律法规

“两权”抵押贷款的尝试是进一步整合涉农资金使用的探索,是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和农村金融制度改革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目前,根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新要求,各金融机构在部署推进和资源配置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试点已分阶段取得进展。然而,突出成绩背后的烦恼依然存在,试点创新中还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

周晓强:深化“两权”抵押贷款工作需完善法律法规

“两权”抵押贷款试点项目正式启动以来,四川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试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住房产权抵押贷款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农村产权改革的新要求和全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在工作机制、政策体系、配套机制和业务创新等方面下了大力气,推动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取得显著成效。”近日,在全国人大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行长周在接受《农村金融时报》记者专访时,向记者介绍了四川省发展“两权”抵押贷款的心路历程。

周晓强:深化“两权”抵押贷款工作需完善法律法规

周与记者分享了一组数据:截至2016年底,四川共发放农村“两权”抵押贷款23.88亿元。

其中,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2126笔,金额21.13亿元,加权平均利率6.62%;农民住房产权抵押贷款94笔,金额2.45亿元,加权平均利率6.76%。

这是由于四川金融机构在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的指导下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周介绍,四川省在加快推进农村产权确权认证的同时,多层次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建立了以政府专家评估为主,专业评估机构、评估专家专家评估、双方协商独立评估和金融机构独立评估为辅的评估机制。

周晓强:深化“两权”抵押贷款工作需完善法律法规

同时,试点地区也建立和完善了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截至2016年底,全省12个试点县建立了‘两权’抵押风险补偿基金,各地积极探索各种形式的风险补偿和分担机制,形成了保险、担保和补偿资金的三重保障。”模式。”周对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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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在抵押物处置方面也进行了各种探索。据周介绍,包括成都市郫县在内的8个试点地区,已经建立了“两权”抵押资产收购和储存制度。借款人未能偿还债务时,由收储中心接管或购买抵押资产,风险损失由在交易中心上市后转让或其他方式获得的收益补偿。成都市温江区引进收储企业,建立涉农贷款资产收储联盟,探索“两权”抵押资产市场化处置。眉山市彭山区等三个试点地区建立了依托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抵押资产委托处置机制。

周晓强:深化“两权”抵押贷款工作需完善法律法规

此外,在产品创新方面,金融机构围绕“两权”抵押推出了“金地”、“惠农贷款”等58种不同期限、用途和还款方式的信贷产品。“广元市苍溪县还将‘两权’抵押贷款与金融精准扶贫相结合,采用‘中央银行扶贫再融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模式,鼓励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向新的农业经营实体发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周对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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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四川在制度设计、抵押担保、风险补偿、不良资产处置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但仍面临一些问题需要逐步解决。”周用实例说明了困难。例如,在处理农民的住房产权时,要求受让人原则上仅限于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成员。土地经营权的抵押和再流转需要承包农户的书面同意,这使得试点工作更加困难。在实践中,有很多农民参与土地流转,但农民担心失去土地保障,他们与抵押贷款融资的合作程度较低,有些农民由于外出工作等原因难以联系。

周晓强:深化“两权”抵押贷款工作需完善法律法规

关于下一步工作,周表示,四川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我们将充分发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工具的导向作用,完善财政金融互动政策,引导和鼓励试点地区和金融机构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同时,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措施,推进金融产品创新。按照中央“三权分立”的改革思路,做好试点工作的研究和总结,及时提出修改完善法律法规的意见和建议,推动试点工作再上新台阶。周小强充满了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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