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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一期24日的消息,上一期发布了《关于做好2017年清明节市场风险控制工作的通知》,调整了清明节前后部分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波动幅度限制。具体如下:

上期所调整清明节前后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幅度

1.如果2017年3月31日没有单边市场,当日收盘结算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波动幅度上限调整如下:

天然橡胶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由9%调整至10%,波动上限由7%调整至8%。

其他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波动幅度限制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2.交易于2017年4月5日恢复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结算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个交易日的波动幅度限制如下:

铜铝锡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由9%调整至8%,波动上限由7%调整至6%;

白银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由8%调整至7%,波动上限由6%调整至5%。

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率和波动限制恢复到原来的水平。交易保证金和限价的其他规定,按照《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执行。

标题:上期所调整清明节前后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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