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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2日电小城镇是经济转型升级(爱知、净值、信息)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改革、生态文明建设和城乡协调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小城镇建设任务重、项目多、资金缺口大。当务之急是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加大商业金融支持力度,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小城镇。中国经济网文化产业频道记者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了解到,11日,中国建设银行发布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商业金融支持小城镇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建设银行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及分支机构要充分认识商业金融支持小城镇建设的必要性,坚持用新的发展理念指导小城镇建设,加强组织协作,创新投融资体制,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确保项目资金落地,全面提升小城镇建设水平和发展质量。

中国经济网文化产业频道记者从通知中了解到,通知支持范围包括特色镇、重点镇和一般镇建设,重点支持127个国家级特色镇和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认定的特色镇。

在支持内容上,《通知》明确提出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小城镇发展的功能和质量;支持工程建设,促进小城镇特色发展;支持小城镇经营管理融资。

此外,《通知》还规定,中国建设银行将统筹安排年度信贷总量,加大对小城镇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对列入国家小城镇建设项目储备的推荐项目,应优先受理、优先评审和优先贷款。

以下是通知的全文:
中国建设银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商业金融支持小城镇建设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农业委员会、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国建设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总行直属分行,苏州分行: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小城镇建设的工作部署,大力推进商业和金融支持小城镇建设,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商业和金融支持小城镇建设的重要性
小城镇是经济转型升级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改革、生态文明建设和城乡协调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小城镇建设任务重、项目多、资金缺口大。当务之急是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加大商业金融支持力度,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小城镇。中国建设银行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分行要充分认识商业金融支持小城镇建设的重要性,坚持用新的发展理念指导小城镇建设,加强组织合作,创新投融资体制,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确保项目资金落地,全面提升小城镇建设水平和发展质量。

二、支持的范围和内容
(a)支助范围。
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培育特色城镇的通知》(建村[2016]1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公布国家重点城镇名单的通知》(建村[2014]107号)等文件,支持特色城镇、重点城镇和一般城镇建设。优先支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公布首批中国特色城镇名单的通知》(建村[2016]221号)确定的127个特色城镇和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特色城镇。

(二)支持的内容。
1 .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小城镇功能,提高发展质量。主要包括:道路、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基础设施建设;厂房、仓库、孵化基地等生产设施建设;在小城镇建设学校、医院、体育馆、公园和起居室等公共设施;居民拆迁安置、园林绿化等生活环境改善设施;河湖水系管理、建筑节能改造、新能源利用、污水和垃圾处理等生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

2.支持促进小城镇特色发展的工程建设。它主要包括:空街房型、建筑风格等综合环境改善项目;建设传统文化保护项目,如保护和修复传统街区,激活非物质文化遗产;双创新平台、会展、服务平台和人才交流等促进特色产业发展的配套项目建设。

3.支持小城镇经营管理融资。主要包括:基础设施改扩建、运营维护融资;企业营业额融资的经营管理;生产投资、业务周转、并购等优质企业融资。
第三,实行项目储备制度
(a)建立项目储存库。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部门应加快编制或修订本地区小城镇总体规划,制定近期建设项目库和年度建设计划,协调建设项目,确定融资方式和融资规模,并完成相关审批手续。

(二)推荐备选项目。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部门应组织与中国建设银行地市级分行对接和推荐地方建设项目,填写《小城镇建设项目储备表》(详见附件),并报送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会同中国建设银行省分行对本地区报送的项目进行审核,并于2017年5月底前将审核通过的项目信息录入全国小城镇建设项目信息库(查明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对纳入国家小城镇建设项目储备的项目进行评估,确定优先推荐项目。

第四,充分发挥中国建设银行综合金融服务优势
(a)增加信贷支持。
中国建设银行将统筹安排全年信贷供应总量,加大对小城镇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对列入国家小城镇建设项目储备的推荐项目,应优先受理、优先评审和优先贷款。

(二)做好综合融资服务。
充分发挥中国建设银行集团全牌照优势,帮助小城镇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和参与建设的企业制定融资计划,为小城镇提供专项贷款产品。根据小城镇建设投资主体和项目的特点,因地制宜地提供债券融资、股权投资、基金、信托、融资租赁、保险资金等综合融资服务。

(三)创新金融服务模式。
中国建设银行将在现有政策法规范围内积极开展金融创新。探索特许经营权、景区门票收费权、知识产权和碳排放权质押等新型贷款质押方式。探索投贷款与风险投资基金和股权基金的联动,支持创业企业发展。

第五,建立工作保障机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签署了《共同推进小城镇建设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建立了部行协商制度。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中国建设银行各省分行应参照部际合作模式,尽快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和工作合作机制,及时共享小城镇建设信息,协调解决项目融资和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做好风险防控工作,为小城镇建设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融资环境。执行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联系。

联系人和联系信息: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郭志伟张燕
电话:010-58934518,58934818(传真)
邓云中国建设银行公司业务部张鹏飞
电话:010-67595899,66275880(传真)
附件:小城镇建设项目储备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日
标题:住建部、中国建设银行发文 推进商业金融支持特色小镇建设
地址:http://www.aqh3.com/adeyw/832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