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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记者19日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和国家能源局决定开展中央财政支持的北方冬季清洁供暖试点工作。

试点工作重点支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优先支持工作基础好、资金雄厚、规划目标明确、工作机制创新突出的城市。

中央政府支持试点城市推广清洁供暖替代燃煤散烧供暖,同时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鼓励地方政府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引导企业和社会加大资金投入,实现试点地区燃煤散烧供暖全部“销售”和清洁替代,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开展

试点示范期为三年。中央财政奖励和补助资金的标准根据城市规模确定。直辖市每年安排10亿元,省会城市每年安排7亿元,地级市每年安排5亿元。

财政部通知指出,试点城市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以城区和郊区为重点,积极推进农村,从“热源侧”和“用户侧”两个方面实施清洁供热改造,尽快形成“企业主导、政府驱动、居民负担得起”的清洁供热模式,为其他地区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一是加快热源侧的清洁改造,重点解决煤炭燃烧不畅的问题,按照“集中为主、分散为辅”、“气宜气、电宜电”的原则推进燃煤供热设施的清洁改造,推进热泵、燃气锅炉、电锅炉、分布式电(气)热等。,因地制宜推广地热能。二是推进客户用房建筑节能,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积极推进超低能耗建筑建设,推进供热计量收费。具体改造内容由试点城市自主确定。

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开展

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等相关部门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对试点城市清洁供热工作的支持、指导和监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建立和完善城乡建筑节能标准,督促地方严格执行标准,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引导地方政府加快供热体制改革,形成有利于清洁供热的体制机制。环境保护部将重点监测和加强空相关城市的空气质量评估,并监督试点城市完成清洁供热改造任务。国家能源局将牵头研究制定清洁供热总体规划,进一步明确改造方式和途径,加强对相关城市的指导;督促相关地方放开能源生产和使用的准入限制。中央政府的奖励和补贴将以“先预分配后清算”的形式发放。财政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将在试点城市进行绩效考核并清算奖励资金。

标题: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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