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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报道,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应从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的全链提出系统性改革措施,以提高药品供应的质量和效益,保证及时供应,促进药品价格合理,使药品回归治疗源头,构建规范有序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意见》明确提出,流通工作的重点是整顿流通秩序,改革和完善流通体制。一是推进药品流通企业转型升级(爱心基金会、净值、信息),加快形成以大型骨干企业为主体、中小企业为补充的城乡药品流通网络。二是对药品购销实行“两票制”,使中间环节价格上涨透明化。三是实施药品分类采购政策,逐步扩大全国药品价格谈判范围,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四是加强药品购销合同管理,并对违约行为承担相应的处罚。五是整顿药品流通领域的突出问题,依法严肃查处违法企业、医疗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员。加强医学代表的规范化管理,并在个人信用记录中记录其不诚实行为。第六,建立药品出厂价格信息的追溯机制,提高价格信息的透明度。第七,充分发挥“网上药品流通加”的优势和作用,方便人们用药。《意见》提出,要重点规范医疗和用药环节的行为,改革和调整利益驱动机制。一是公立医院要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加强用药监管。二是加快建立公立医院补偿新机制,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第三,大力推进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督促医疗机构积极规范医疗行为。第四,充分发挥药师在合理用药中的作用。

标题:整顿药品流通秩序 改革完善流通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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