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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锐的观察
夏金标
最近,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了一系列大刀阔斧的改革药品,纠正了药品流通领域存在的虚高药价、药品回扣等顽疾。

药品流通作为药品生产和使用的中间环节,承担着保证药品有效供应和促进药品生产创新的功能。然而,“以药补药”等长期措施导致药品流通不仅承担了一般药品供应的功能,还承担了医药领域利益转移的巨大负担。这不仅影响了正常的流通秩序,增加了流通成本,造成了药品价格虚高,而且抑制了药品生产的创新,扭曲了整个医药产业链。

尽管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原材料生产国和出口国,也是世界上最大的药物制剂生产国,但97%的中药是仿制药,同质化严重。此外,药品流通环节过多,流通秩序混乱,挂靠业务、票后洗钱、商业贿赂等屡禁不止,推高了药品价格,腐蚀了医生队伍。

目前,我国药品的生产、流通和使用形成了复杂的生态链和扭曲的利益链。只有打破现有的利益格局,进行全环节、全过程的改革,才能解决药价虚高的问题。《意见》从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三大环节入手,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改革覆盖了整个医药产业链。

针对药品生产环节,《意见》指出,改革的关键是提高药品质量和疗效。为此,《意见》提出五项要求:一是严格药品上市审批,优化审批程序,推进信息披露。二是加快上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的一致性评价,对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给予政策支持。第三,有序推进许可证持有人上市试点,鼓励新药研发。四是加强药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第五,加大医药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推动落后企业退出。第六,完善短缺药品和低价药品的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机制,确保药品有效供给。

针对药品使用环节,《意见》指出,改革的关键是改革和调整利益驱动机制,使药品能够治病救人。一是公立医院应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加强用药监管,促进合理用药。二是进一步打破“以药补药”的机制,严格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三是强化医疗保险在规范行为、控制费用方面的作用,大力推进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督促医疗机构积极规范医疗行为。第四,充分发挥药师在合理用药中的作用。

公立医院作为药品使用的主体,其药品销售额约占整个药品市场的80%。可以说,在现行药品采购制度下,公立医院的用药行为影响着药品流通秩序。深化医疗改革以来,围绕药品供应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过度流通的格局没有得到根本改变,黄金毒品销售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去年底,央视曝光了“高回扣下的高药价”。调查发现,医药代表佣金占药品价格的10%,医生回扣高达药品价格的30%-40%。

根据《意见》,将进一步打破“以药补医”机制,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消药品奖金,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履行政府投入责任,加快建立公立医院补偿新机制。对各地医疗费用增长率进行量化管理,并落实到具体医疗机构。可以预见,打破“药品补充”将彻底实现医生处方权和销售权的分离,促进公立医院利用药品治病,重塑药品流通秩序。

《意见》明确提出,针对药品流通,重点整顿流通秩序,改革和完善流通体制。一是推进药品流通企业转型升级(爱心基金会、净值、信息),完善城乡药品流通网络。二是实行药品购销“两票制”,力争到2018年在全国推广。三是实施药品分类采购政策,降低药品虚高价格。第四,加强药品购销合同的管理,违反合同者应承担相应的处罚。五是整顿药品流通领域的突出问题,依法严肃查处违法企业、医疗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员,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第六,建立药品价格信息的可追溯机制,促进价格信息的透明度。第七,充分发挥“网上药品流通加”的优势和作用,方便人们用药。

由此可见,针对药品流通领域的顽疾,《意见》中提出的大刀阔斧的药品改革,不是一个“迎头痛击”的举措,而是一个涉及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整个产业链,“医、保、药”联动的系统化改革。预计随着《意见》的出台和后期相关部委出台的更多配套政策,医药合谋推高药品价格的格局将会彻底改变。
标题:改革猛药整治药品流通领域顽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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