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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反垄断局对M&A案件的审查更体现了反垄断法守夜人的作用。自中国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在1709起M&A申报案件中,只有两起被禁止,28起被批准有限制性条件,占不到2%。经审查,确定M&A案对市场没有影响,交易得以进行,为整个市场带来了稳定。可以说,它是“平稳和沉默的。”商务部反垄断局副局长韩春林4月21日在北京出席由国际经济贸易大学竞争法中心和中国国际商会联合举办的“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反垄断合规研讨会”。

中企须重视海外竞争合规问题

研讨会由中国国际商会秘书长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副校长赵忠秀主持开幕。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前主席、现任英国市场竞争管理局非执行董事、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教授williamkovacic发表主旨演讲,吸引了三大反垄断执法机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政府部门的代表、知名学者、律师、企业法律从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积极参与。在圆桌论坛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督检查反垄断局副局长李庆、商务部反垄断局副局长韩春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副局长卢万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策法规局副局长张金平应邀就全球竞争政策与中国竞争法执法的关系,特别是企业走向世界可能遇到的反垄断风险以及如何实现合规进行了讨论。

中企须重视海外竞争合规问题

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黄勇教授主持的圆桌论坛上,尽管韩春林谦虚地称商务部反垄断局为“安静、安静”,但它更是“无声胜有声”。随着经济的发展,商务部反垄断局的反垄断执法能力不断提高。首先,案件审查专业化程度显著提高,案件分析和采纳方法与时俱进,基层调查逐步加强。对于大规模案件,已经聘请第三方咨询机构进行经济分析,从而确保科学和规范的执法。其次,执法效率不断提高。一方面,初查案件占82%,其中简易案件占76%,简易案件在30天内基本结案;另一方面,完善内部机制,专门办案,确保执法经验的积累和传递,委托行业评估报告了解实际情况。第三,反垄断执法的透明度不断提高,按照法律要求披露的所有信息都在互联网上公开,执法处于“阳光”之下。此外,我们应该加大努力,打击未依法申报的行为,遏制非法行为。此外,商务部反垄断局也进行了实地调研,大力支持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实践,关于经营者集中的反垄断立法随着经济发展而不断修订。目前,反垄断法修改研究工作计划正在制定中,正在努力实现立法与实践的同步。回到会议主题,韩春林以维生素C案为例,强调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走出去,海外竞争的合规性需要引起重视,企业要有合规意识,认真学习东道国的法律制度,储备法律人才,以应对经济全球化动能转化背景下的国际竞争。

中企须重视海外竞争合规问题

李庆、卢万里分别介绍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反垄断执法情况,张金平说明了SASAC对国有企业遵守竞争法的指导意见。随后,圆桌论坛讨论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相关情况,发言人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重要性给予了积极评价,并表示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了一些障碍,将以改革的理念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随后,李庆出台了相关的反垄断指引。卢万里结合“十三五”规划,阐述了竞争政策在未来市场监管中的作用。作为我国第一个国家中长期市场监管规划,“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首次系统阐述了竞争政策的重要地位,强调将竞争政策作为政策制定的重要依据,将对促进我国经济转型和制度完善发挥重要作用。在谈到行政垄断时,李庆指出,我国仍然存在一些计划经济色彩,而NDRC对行政垄断的查处,包括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将淡化这种色彩,保证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行。

中企须重视海外竞争合规问题

北京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等大学的专家学者以及咨询公司、律师事务所、研究机构、企业等理论界和实务界人士广泛参与了研讨会。研讨会敏锐地把握了时代背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为中国企业未来的竞争法合规“走出去”指明了方向,有利于提高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标题:中企须重视海外竞争合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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